2026年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哪些人群必须参加呢?

北京会计
2026-06-05

北京网友提问:

您好,请问2026年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哪些人群必须参加呢?


北京会计答复:

您好,根据北京财政局2026年度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必须参加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工作的人员: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10、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不从事第(一)项所列具体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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