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的通知》(财会〔2023〕5号)要求,根据我会2025年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定于11月上旬举办2025年第三期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及目标
(一)培训主题
本次培训班将围绕“增强诚信执业理念,提升执业监督能力”主题,组织开展新批注册会计师专题培训。
(二)培训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作出“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的通知》(财会〔2023〕5号)要求,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完善诚信教育机制,抓好诚信初始教育,引导新批注册会计师增强诚信执业理念,扣好诚信执业的“第一粒扣子”,促进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新批准注册的,尚未参加过诚信教育培训的北京地区执业会员(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内容
2025年两会精神解读及宏观经济分析;注册会计师执业中的法律责任以及风险防范;财务舞弊识别与应对;注册会计师诚信教育与职业道德建设;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等。
(二)授课师资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高校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为鼓励和支持行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会于2024年启动了新批注师诚信教育,并于2025年8月制定印发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新批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新批注册会计师参加诚信宣誓活动,完成诚信教育专题培训,方可领取注册会计师奖励。
为落实办法规定和满足学习需求,我会将在2025年原计划举办3期诚信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增加1期,并优先安排2024年未参加过新批注师诚信教育的执业会员报名参训。2026年不再安排2024年新批注师参加诚信教育培训。
(一)培训时间
1.第3期:2025年11月3日至4日,11月3日上午11:30前报到,11月4日下午课后返程。
2.第4期:2025年11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第1期:2025年7月7日至8日(已完成)。
4.第2期:2025年9月4日至5日(已完成)。
(二)培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报到地点设在注册中心(学院平面图见附件3)。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包括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等)、食宿费由我会承担,交通费自理。
六、报名方式
各事务所报名系统管理员通过“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CPA专题培训班报名系统”(http://www.bicpaedu.com/cpaztpx)进入培训班页面进行统一网上报名,共350个名额,报满即止,报名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2024年未参加过新批注师诚信教育的执业会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0:00至10月26日24:00;2025年未参加过新批注师诚信教育的执业会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0:00至10月31日24:00。
七、其他事项
(一)诚信教育是提高行业诚信水平的重要途径,会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教育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新批注册会计师积极参加培训。
(二)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新批注师参加诚信教育培训纳入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内容,根据2025年7月30日前新批注师参培率予以加分。参培率为100%(含)、95%(含)至100%(不含)的,分别加1分、0.5分;参培率低于95%(不含)的,不加分。
(三)根据《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全程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按16个面授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四)培训期间将举行诚信宣誓仪式,请学员着正装参加。
(五)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入住和签到考勤核对身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曹老师 88221089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韩老师 64505066
附件:
1.2024年未参加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教育名单
2.2025年未参加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教育名单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平面图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