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拟撤销盖赛红等2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公示

北京会计
2024-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及《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的有关规定,拟撤销盖赛红等2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并对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部反映情况(电话:010-88221092、010-88221099,邮箱:zhoudanhua@bicpa.org.cn)。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拟撤销注册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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