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撤销)黄新福等414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北京会计
2024-08-28

注销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jpg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注销(撤销)黄新福等414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注册会计师注销(撤销)注册汇总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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