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现将第五批拟通过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5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部反映情况(电话:010-88221099、010-88221092,邮箱:yemengmeng@bicpa.org.cn)。
附件: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第五批)拟通过名单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