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会协〔2023〕44号)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推选、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北京地区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会综合管理部反映情况(电话:010-88221090、88221102,电子邮箱:bicpa@bicpa.org.cn)。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北京地区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名单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