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
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
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
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
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
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
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前款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
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
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前款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
子女。